黄龙县石堡镇:全日制普法+排查+暗访 齐心共创无黑无恶

时间:2020-06-08    点击:613039

作者:李如如

为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实现无黑无恶创建目标,促进石堡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逐年提升。黄龙县石堡镇无黑无恶创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前两个阶段的基础上,采用“白+黑”的排查和暗访形式,通过“普法宣传+线索摸排”同步进行的方式,严格贯彻宣传、排查工作责任制度,部署全镇600余名镇村干部对全镇各村、社区治安状况进行全日制扫描,逐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全日制宣传+排查

结合石堡镇无黑无恶创建领导小组出台的线索摸排机制,各村、社区由包片领导牵头,组织村两委班子、驻村干部、第一书记、村长、网格员与志愿者多方力量,实施A、B组24小时普法宣传排查小组,A组全域负责早8点至晚8点的村治安状况排查;B组负责排查和暗访全域内晚8点至第二日早8点的村治安状况;每日入户排查都如实登记排查发现的治安乱点和矛盾纠纷事件;同时对排查发现对象的普法教育情况进行记录

星期式调解+上报

各村、社区对每日排查纠纷事件、违法乱纪行为、治安乱点等不法行为进行登记后,现场梳理线索,对于排查出来的治安乱点、违法乱纪等涉嫌违法犯罪事件,及时上报镇无黑无恶创建领导小组;对于上报村两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指定纠纷调解责任人,并根据线索,在交办由摸排工作人员签字核实,将能现场解决的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并保证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回访,查看调解执行具体情况和群众满意度,引导和教育群众依法行事,逐步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

月底式化解+清零

各村、社区确保每月28日前各自辖区所得排查和暗访中登记线索见底清零,即由村级调解人员负责化解的纠纷案件能在第一时间进行人民调解,对于村、社区进行调解后不能处理的矛盾纠纷可协调四警包村政法力量进行调解,充分了解双方当事人诉求,及时化解矛盾,保证在月底前矛盾纠纷案件100%处理完毕,群众满意度达到100%。对于治安乱点、治安案件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各村、社区要即时上报镇无黑无恶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得积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