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法院源头化解一起校园人身损害纠纷
时间:2023-05-23 点击:686210
近日,城固法院桔园法庭采取诉前调解的方式化解了辖区一学校内一起校园人身损害纠纷。
“叮铃铃”!4月28日上午,城固法院桔园法庭电话铃声急促地响起,“是桔园法庭吗,我们是某某学校,我们学校因学生打架受伤现在家长在学校要求处理,你们能不能帮助我们调解一下”。桔园法庭庭长石文渊接到电话后,立即与法官助理李会赶到该学校。
经了解,该校六年级学生李某因在教室门口拦挡王某通行,王某遂在李某脸上打了一拳后李某倒地。当日,王某母亲找到李某家,双方沟通不畅,发生了激烈争吵。后李某被送至医院检查,并产生相应费用。李某家长遂多次找到学校要求学校勒令王某予以赔偿,为妥善处理此事,学校找到桔园法庭,请求法官协助化解双方矛盾。
协助化解矛盾的法官们通过多次询问双方当事人及向学校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认为王某、李某同窗多年,后期亦可能继续同窗,为尽可能避免此事在二人之间产生隔阂,影响同窗友谊,法官们遂采用“背对背”式的调解方法,与双方当事人拉家常,摆事实,讲道理,用心用情弥合分歧,努力寻找双方利益平衡点,耐心细致地做起了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经过反复多次的调解,双方握手言和,既排除了矛盾隐患、又维护了双方友情。
以上事例是城固法院深化诉源治理,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城固法院把‘枫桥经验’贯穿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不断拓展法庭功能,延伸服务触角,通过强化非诉方式解决纠纷的规范引导,努力实现纠纷及时、高效、快速化解,将大量潜在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通过开展“德润童心、法护成长”为品牌的党建活动,为“祖国花朵”的健康成长做好“司法园丁”,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法官在此提醒:学生是祖国的花朵,应当受到更多的关爱。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位老师,当孩子之间发生矛盾时,如何学会与人相处,家长应该给孩子做一个好的示范。家长一定要配合老师教育好孩子,老师也应当在合理适度的范围内对学生严格管理。同时,学校、家庭及社会各界应当联合起来,重视学生的安全问题,反对校园暴力,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让学生不伤害他人的同时避免被他人伤害,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懂得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作者:城固法院石文渊 李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