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澄城县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有效促进了全县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成立县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县、镇(办)、村(社区)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制定和完善了镇村两级宗教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活动、安全、卫生、突发公共事件等相关责任,实现了农村宗教事务管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坚持正面引导,推动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指导宗教界开展宗教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讨活动,持续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通过在农村宗教活动场所举办培训班、座谈交流会、巡回宣讲、知识竞赛、专题讲座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宗教政策法规,累计悬挂横幅50余条,制作宣传版面15个,发放《宗教法规手册》《宗教事务条例》等资料达5000余册,形成了信教群众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三是依法规范管理,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指导宗教事务建立规范活动场所,健全民主管理组织,完善人员、财务、会计、治安、消防、卫生防疫等规章制度。严格行政许可,做到事前严格审核、事中加强监管、事后总结评估,确保宗教场所安全管理规范有序。先后取缔基督教私设聚会点3个、以堂代点管理1个、解散家庭聚会点3个。通讯员:叶 茂 责任编辑:村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