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家也要讲诚信

时间:2024-03-15    点击:715914

/张斌峰

  近日,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法院审理了一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一买家在网上用10元购买3副耳钉,收到货后选择退款不退货,浙江卖家一气之下赶到买家所在地起诉。最终,在法官调解下,买家表示认识到错误并退还所购耳钉。

  目前,退款不退货这一模式,已被众多电商平台在售后服务中推行。这一模式的推出,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买家权益,让买家网购更放心。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却屡屡出现买家恶意消费、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况。由于维权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高,而恶意消费者购买的东西往往价格不高,大多数卖家最终选择了自认倒霉。如上述案例中,为了10元的商品,不惜奔波千里用法律维权者,实在寥寥无几。

诚实信用是商品交易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在这一原则下,卖家提供质量合格的商品,在销售中应真实、准确公布商品的数量、规格、功能等相关信息。买家应在获得商品的过程中,按标价或者双方约定支付费用。这样,才能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与普及,电商平台交易量激增。电商的发展,减少了交易的中间环节和交易成本,也极大地方便了消费者选择商品和企业销售产品。但,线上交易的维权问题也日益突出,一些买家收到的商品存在短斤缺两、假冒伪劣、名实不符等问题,或者在运输途中遭到损坏,退货难,退款难。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电商平台加强监管,买家维权难的状况已经得到了较大改善。

  退款不退货这一模式的推出与迅速普及,反应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电商平台更加重视保障买方权益,以增强用户黏性。但是,一些电商平台设置的“仅退款”门槛低,一些买方钻这一制度的空子,玩“空手套白狼”的游戏,薅卖家的“羊毛”,实现零成本“购”物。受恶意消费之害,一些卖家甚至无奈关店。

  电商平台推行退款不退货售后服务的本意是维护买方权益,这个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在商品交易中,买卖双方是平等的,不仅要保障买方权益,也要保障卖方权益。不仅要对卖方不诚信的经营行为予以惩戒,也要对买方不诚信的购物行为予以制止。

  任何制度都有从出台到完善的过程。电商平台应根据实际情况对退款不退货的相关规定不断予以完善,使其更能体现公平和科学。遭遇恶意消费的卖方,也应依法维权,不纵容不退让。相关部门,也应为买卖双方维权提供更加便捷的途径,切实降低维权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