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法院:“法官+妇干”家事纠纷诉前解

时间:2024-04-25    点击:658255

作者:城固法院 李优、赵云

 为进一步加强婚姻家庭类案治理,深化非诉联动,扩展延伸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诉前调解机制。4月17日,城固法院龙头法庭与辖区妇女专干联动,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化解在诉前

 “给我们办理一下离婚,这日子没法过了,我要和他离婚……”,“离就离,我也不想和你过了……”

 龙头法庭诉服大厅里,一对男女正面红耳赤的互相指责,法庭干警迅速上前了解情况,才得知争吵两人是夫妻,丈夫常年在外做生意,妻子在当地照顾儿子起居生活,刚刚在家因为谈及儿子教育问题两人意见发生分歧而闹至法院要求离婚。

 法庭干警面对如此“熟悉”的场景,按部就班的为双方做调解工作,讲清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对小孩成长的不利,没想到双方态度坚决,女方甚至拿出了和丈夫签订好的离婚协议书说道:“就按离婚协议书上的内容给我们出调解书,我们刚去民政局问了,民政局说现在协议离婚有30天冷静期,我们等不了才来找你们法院给办理的”。面对眼前这对“冲动离婚”者,法官决定借助其他力量再做一次调解工作。

 龙头法庭立马通过辖区调解员联络群,联系邀请当事人所在村妇女专干对双方再做调解。“从目前掌握的信息来看,他们之间没有无法化解的尖锐矛盾,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如果按法律规定直接判不离,可能导致夫妻间矛盾加剧。”法官提前与妇女专干进行了私下沟通。

 为找到双方当事人婚姻问题的症结所在,调解力量分头行动,法官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的角度释法明理、分析利害,妇女专干站在女性的角度与妻子和丈夫进行沟通,了解双方内心想法,抓住感情沟通的突破口,对双方进行了耐心劝解,尤其是妇女专干细心安慰并耐心倾听女方想法,从两人相识到组建家庭的不易以及经营家庭的技巧等方面,唤醒双方对彼此的感情,通过沟通、安慰、劝解、普法相结合,从情、理、法三方面循序渐进地开展调解工作。最终夫妻二人重归于好,且双方都表示将在以后的生活中相互尊重、相互关心、相互包容、换位思考,共同经营好这段婚姻和这个家庭。

 家事无小事,将家事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诉前调解是最好的途径。城固法院龙头法庭拓展延伸职能,积极搭建“法官+妇干”调解员沟通平台,主动探索婚姻家庭类案治理和多元化解新模式,将矛盾化解在萌芽,让司法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