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犒劳也要讲规矩

发布时间:2025-01-22 点击数:718864

作者:马黎

 近日,媒体报道了一起公款吃喝案例:四川省古蔺县石屏镇长龙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宋某某,用公款支付村干部聚餐费用。“大家平日工作都很辛苦,就想过节聚个餐犒劳一下大家,完全忘记了党规党纪。”宋某某说。

 逢年过节,通过犒劳,对大家的辛苦付出表示感谢,有利于鼓舞人心、促进工作,也是人之常情。但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进行犒劳必须遵规守纪。既不能有私吞公款、贪污受贿的贪图私利,也不能踩公款私用、违规挪用的红线。

 一些干部错误地认为,仅仅用一顿便餐犒劳大家,花费不多,不是多大的事情。纪检监察部门盯上这样的事情,是小题大做,是对基层工作的不支持、不理解。

 长龙村干部聚餐标准为每桌400元,消费金额不大,消费标准不高,算不得是高消费。但是,公款姓公,一分一厘不能乱花,一丝一毫不能私用。个人私用公款是违纪,团体私用公款也是违纪。既要严处大贪巨蠹,也要警惕蝇贪蚁腐。

 长龙村党支部书记宋某某谈到公款聚餐事件时说:“当时主要是想组织大家聚一下。但是,自己掏钱请客还是有点心疼,就想通过这种方式解决。归根结底,还是我缺乏纪律意识,思想上滑了坡。”他的话,既说出了违纪的直接原因——用公款不心疼;也说明了违纪的根本原因——缺乏纪律意识。

 蝇贪蚁腐,其害如“虎”。防微而杜渐,制止“小错误”,才能防止“大问题”。干部既要做到大事不犯糊涂,也要做到小事保持清醒,在知边界、明底线中养成纪律自觉。

 犒劳是一种表达感谢和鼓励的方式,既可以是物质上的,也可以是精神上的。对成绩突出的干部,可以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也可以通过表扬、肯定、鼓励等,对表现优秀的干部给予精神奖励。

 因为动用公款聚餐,不仅宋某某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其他参与制作虚假报账资料的干部均受到批评教育。短暂的欢庆之后,是深深的懊悔。在春节到来之际,长龙村公款聚餐事件再次警醒广大党员干部:公私分明要牢记,犒劳也要讲规矩。

 (转自2025年1月21日群众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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