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建宏,现洛川凤栖司法所工作,1993年从事司法工作至今。近30年来,詹建宏荣获了“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等大大小小上多项荣誉,但最让他看重的是老百姓送来的案件,在他的记事本的首页有这么七个字——“百姓之事装心中”。
不忘“心”字诀,牢记使命为人民
人民调解工作是司法行政的安身立命之本。90年代刚被分配到司法所上班的詹建宏,初来乍到,在人民调解这项工作上是个新手,幸得老所长亲自教导点播,才逐渐明白了人民调解的深刻奥义。秉承着“法为上、和为贵、调为先、让为贤”的调解理念,在老所长的带领下,詹建宏坚持以法育人、以理服人、以德感人、以情动人,把每一场调解都当成一堂普法教育课。“对我来说,每一位当事人满意的笑容、真挚的感谢就是生活的远方。”在詹建宏的心里一直这么想着。他始终认为,用脚丈量的民情是既精准又温暖的,用心换来的感情是既真诚又纯洁的,用情撑起的事业是既有担当又有作为的。
念准“严”字诀,坚守底线保稳定
工作中有为民情怀,有高尚的东西在心间,他的工作很有价值也有意义。在同事的口中,詹建宏就是这么一个人。社区矫正工作作为司法行政的一项新职能,詹建宏深感自己责任重大。几十年来,经过他接收的社区服刑人员有上百名,有的是刚步入社会,有的是年过半百,高学历的人也有,没进过学堂的更多。2013年12月份,他接手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服刑人员罗某事故后因年轻不懂法,逃逸外省,家里人十分着急。詹建宏凭借多年经验,摸索线索寻找,经过督促教育对其劝返。第二天便带着罗某投案自首。为了不让罗某走极端,詹建宏又带领罗某通篇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并对该《办法》中关于监管纪律的条款进行重点讲解。
矫正对象罗某说:“詹哥是我的恩人,在他的教育下和帮助下,让我才有了勇气去面对生活中的种种困难,更让我的生活一步步走向正轨。”
2017年解除矫正后,詹建宏还为罗某找了一份在食堂当大厨师的活,如今的罗某收入比起以前高了不少。
“我一直认为,作为监管者,应当在法律范围内,以公平为念而勿忘慈悲,以严厉的眼光对事而以悲悯的眼光对人。”20多年来,詹建宏一直是这么说的,更是这么坚守底线,严格公正执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弘扬“法”字诀,营造氛围促振兴
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当下,詹建宏虽然年龄大了,但他却做着新时代司法行政人员应当做的新时代司法人。
“师傅总是教育我‘群众利益无小事,小事不调成大事。’”
“师傅总说,来这里的肯定有怨气,只能对干部释放。来了先给倒杯水,火气就从十分变成了七分,第二步倾听,你不能还嘴,第三步才是分析需求、讲理讲法。”
所里的新同事都是这样评价詹建宏这位老师傅。
28年的调解生涯,詹建宏逐渐摸索出了一套“人民调解四化法”。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调解工作制度化、法律法规通俗化、调解程序规范化、回访制度经常化。他始终结合实际案例和自己的“四化法”用情感染、以柔克刚和正义震慑以及亲情促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努力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实现乡村基层治理的法治化和乡村振兴。如今,这套调解法则已在司法系统大力推广,成为人民调解工作的“活教材”。
“志之所趋,无远弗届,穷山距海,不能限也。”詹建宏专注调解一线,戌卫监所高墙,坚守普法前沿,用自己已经年过半百的身体甘当司法为民的孺子牛,用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和细致入微的工匠精神,勇做走在时代前列的奋进者、开拓者和奉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