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雷 泉
一是扎实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定期对全县用工单位进行检查,常态化的了解各用工单位招用人员情况、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支付劳动者工资、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及缴纳社会保险情况。重点监控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从源头上遏制农民工工资拖欠行为。二是强化工资保证金的征收。严格执行建筑、煤炭行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作为项目规划审批、施工许可等方面的前置条件,坚决杜绝不按规定办理建设手续、未批先建等违法工程及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违规行为。三是加大追究拖欠单位责任。坚持“属地管理、行业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夯实各镇(办)、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责任。对项目立项审批、未批先建、借用资质挂靠施工、非法分包转包等违法行为监督不到位的单位,要进行责任追究。四是健全常态长效工作机制。修订完善农民工非正常讨薪事件应急预案,推行“快立、快办、快结”承诺制,对拖欠工资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处置,集中力量快办快结,把苗头性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五是加强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多样的形式,广泛向用工单位和群众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和劳动者的维权意识,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帮助劳动者通过正规渠道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县受理各类投诉案件31起,成功为151名劳动者追回工资3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