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程志清
自8月份以来,湖北英山县财政局金铺财政所干部职工按照省、市规定要求,对全镇农村“三资”管理再次清理,逐村核查,不断促进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更加规范。
完善基层组织机构。针对镇政府、财政所和各村人员变动情况,对镇财政所设立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中心和农村集体经济产权交易中心的人员进行调整,增强力量,明确工作职责,做到分工更明、责任更细,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强化政策宣传教育。多次组织全镇“三资”管理干部深入学习有关农村“三资”政策以及违规案例,用正面规范和反面典型教育基层干部遵纪守法,自觉堵塞“三资”管理上的漏洞。
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坚持完善资金管理、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票据管理等农村“三资”管理制度,严格实行村账镇管。严格票据管理,对不符合报销要求的票据,一律不准报销入账,严禁收款收据和白条充抵发票入账,确保支出票据规范、内容事实清楚。对各村配备的专职或兼职报账员进行考查,看是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统一报账、按月报账,财务是否“一支笔”审批、大额支出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核通过,严控非生产性支出、大额生产性支出实行村级集体“一事一议”等,管理好国家资产。
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坚持定期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农村“三资”管理检查,重点检查“小金库”、预算管理、财务会计管理和公款私存等问题;强化对惠农补贴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确保所有涉农项目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减少中间环节,有效防范廉政风险。采取回头看,自查自纠,全镇互查,边查边改,增强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