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陕西兴平法院 李军委
兴平法院民一庭贯彻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积极兼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满足人民群众高效、便捷化解纠纷需求,取得一定效果。9月10日,在法官庞赛利、马震的不懈努力下,张某某与胡某某、王某某达成和解协议,并领取50000万元案件款。
胡某某、王某某夫妻系村里的养殖户,从2016年开始,他们就在张某某处购买饲料,承诺成品猪出售后结清货款,先后赊账130000万余元。张某某多次催要,胡某某、王某某夫妻都以种种理由拒绝付款。为捍卫自己合法权益,张某某将胡某某、王某某夫妻起诉到兴平市人民法院。
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考虑到胡某某、王某某夫妻养殖亏本,法官庞赛利、马震耐心向当事人宣讲相关法律规定,希望双方换位思考,相互体谅,各自让步。经过反复思想工作,说服教育,张某某与胡某某、王某某达成和解协议,承诺在2019年5月30日前付清货款,张某某与胡某某、王某某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