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城县全面推行湖长制
时间:2018-09-18 点击:137437
作者:杨龙龙 为进一步加强湖泊水库的管理保护,切实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澄城县将湖长制纳入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体系,把全县所有人工湖、水库、淤地坝、涝池纳入湖长制管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一是建立组织体系。将湖长体系设置与河长设置充分结合,县总河长、副总河长分别担任县总湖长、副总湖长;其它湖库按照所在区域和所属流域相结合的原则,由各镇(办)建立镇(办)、村(社区)二级湖长制工作体系和责任体系。原河道警长同时兼任所在流域湖库警长。建立起区域和流域相结合、与河长制紧密衔接的县、镇、村三级湖长制组织体系。二是夯实工作基础。全面摸清县域内湖库分布、数量、位置、面积、水量等基本情况,编制湖库名录,收集湖库水资源、水域岸线、水生态、水环境等数据信息,建立“一湖一档”,科学编制“一湖一策”方案。三是严格考核问责。完善湖库考核问责与激励机制,将湖长制考核纳入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细化考评标准,加大监管力度,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评的重要内容,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建立问题倒查机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四是强化公众参与。充分利用媒体广泛宣传推行湖长制重要意义,建立志愿者服务队和义务护湖队,提高社会公众关注度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监督河湖保护管理的浓厚氛围。同时,通过河(湖)长公示牌、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畅通公众投诉渠道,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