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县三岔镇: 三项措施 规范“党员固定活动日”

时间:2018-09-07    点击:89492

作者:刘建平

为解决全镇“党员固定活动日”开展过程中,流于形式,活动内容、主题和方式单一,记录不规范,达不到预期效果等问题,三岔镇多措并举进一步规范“党员固定活动日”,有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各方责任进一步夯实镇党委的组织领导责任,统一谋划、精心组织,认真研究制定每月统一活动计划,统一确定每月一个逢5日作为活动时间,集中组织全镇1个机关和7个村党支部,开展具体活动。同时,结合班子成员业务分工和驻村干部包片负责情况,建立联系点制度,在“固定活动日”全程参与联系支部活动,督促指导活动开展。各党支部在全面完成镇党委统一规定的活动内容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自选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其他活动。

强化党性教育,建立刚性制度。坚持把“党员固定活动日”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有效载体,镇党委把党员的党性教育摆在突出位置,在制定每月活动计划时,按照新的学习要求,结合新的学习内容,确定一个党性党纪教育专题,作为各支部“党员固定活动日”的规定动作。在每次“固定活动日”一开始,集中前15分钟,通过专人辅导讲党课、观看党性教育专题片等方式逐步引导党员不断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

 

强化考勤管理,党员参与全覆盖。坚持以严格的纪律要求保证“党员固定活动日”的质量。强化考勤管理,制定“党员固定活动日”考勤签到簿,由党支部书记具体负责考勤签到,建立考勤台账。每次于活动开展3日前,将活动时间和内容向广大党员公示、告知,在通知到位的情况下,除流动党员和老弱病残特殊党员外,各支部党员出勤率不得低于80%。对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不参加“党员固定活动日”的党员及时谈话提醒、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对连续4次以上不参加“党员固定活动日”的党员则作为民主评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情节严重的将按照党章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同时,充分利用电话短信、微信、QQ等现代化信息传播渠道和结对联系措施,让流动党员和老弱病残特殊党员及时了解掌握支部“党员固定活动日”动态,提高了党员参与率。责任编辑:彦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