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李军委
兴平法院扎实开展“三秦飓风”百日执行专项行动,严厉惩治“老赖”,捍卫法律威严,兑现胜诉权益。10月8日,在依法拘留的威慑下,“老赖”闫某某主动履行了法定义务,案件顺利执结。
闫某某承揽装修工程时,在杨某某的建材门市部购买地暖、锅炉等欠款20000元。多次催要无果后,将闫某某起诉到兴平市人民法院,在法官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闫某某承诺在今年6月30日、7月31日分两次付清欠账。
约定的还款日期过去几个月,闫某某未按照和解协议履行法定义务,杨某某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多次传唤闫某某,反复释法明理,希望尽快履行承诺。闫某某始终以手头拮据为由,拒绝偿还欠款。兴平法院依法决定对闫某某拘留15日,看见执行干警动真碰硬,亮剑“执行难”,闫某某急忙打电话筹集了20000元,执行干警随即解除了拘留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