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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基层干部活力要处理好三个关系

发布时间:2020-03-31 点击数:615194

作者:王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执政大厦的地基和党的肌体的“神经末梢”。但少数基层干部不勤于学习、法制观念和规矩意识淡薄,把党员干部混淆为一般群众,不注重个人能力和素质地提升,影响了扶贫攻坚、乡村振兴、扫黑除恶、疫情防控等重大工作的有序开展,削弱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当下,全面激发基层干部活力应处理好三个关系。

处理好干部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的关系

学习是干部立身之本、成事之基。学习的力度、韧度和厚度,决定了一个人视野的宽度、思想的深度和事业的高度。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在工作之余、闲暇间隙,静心研读、潜心思考、用心感悟,通过“学习强国”“干部网络培训”平台以及中央组织编写的干部学习培训教材等书籍,对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理论成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了融会贯通、入脑入心。但是,个别部门对业务技能培训的质量和频次略显不足,个别同志在业务专业方面常常是捉襟见肘、顾此失彼,有“重党建、轻业务”的问题倾向,与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还有较大的距离。目前,基层干部唯有全面加强技能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才能在任务重、难度大的工作中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做到胸有成竹、心中有数、手中有方。

处理好督导作用发挥和责任落实的关系

   中共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各地党政部门先后实现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覆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对所有公职人员进行全覆盖式监督检查,让所有干部,不管是党员还是非党员,其行为均受到纪律的约束和监督。但是,在一些部门督导基层工作过程中仍然存在重“痕”不重“绩”、留“迹”不留“心”等问题,忽视了督导作用的实际效能、压力传导和促进工作的主要职能。因此,各相关部门应进一步“从严从实”全面完善监管制度和落实监管责任,一级一级压实担子,一级一级传输动力,通过“督查”工作不断明确工作权限、夯实工作责任、传导工作压力,激活基层一线党员干部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活力。

处理好宣传舆论导向和社会关切的关系

在全民抗“疫”的防控“疫”线中通过“三项机制”选拔重用了一批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树立了“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导向。但是,在广大基层“奖励激励”机制运用中往往忽略了同一单位或部门干部职工的横向比对和社会大众的广泛关切,比如为什么提拔或重用“他”?而不是“我”?除了正常的“推荐标准”和“组织程序”之外“他”到底比“我”优秀在“哪”?一般干部和普通职工以及群众都是满脸狐疑、不知所以然。因此,组织部门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的同时,还应大力宣传和倡导在具体工作过程中解读、普及“组工”政策,力求无死角、全覆盖地回应干部群众舆情关切,做到各项工作既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又合情合理、暖在人心。

“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基层一线不仅是乡村振兴的主战场、脱贫攻坚的第一线、疫情防控的最前沿,也是锤炼党性、锤炼作风、锤炼能力的宽阔舞台,积极营造鼓励干事的良好工作环境,激励和调动干部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长才干,在严峻形势和重大斗争考验面前展现“不畏浮云遮望眼”“乱云飞渡仍从容”的担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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