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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仓区:三步走规范领导干部在社团企业兼职

发布时间:2021-07-30 点击数:686374

通讯员:王龙飞

  近年来,陈仓区全面贯彻从严治党要求,着力完善干部监督方式,扎实做好领导干部在企业、社团违规兼职清理整改工作切实提高干部日常监督工作质量,确保干部监督无死角。

全面认真自查。统筹发挥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社会组织党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非公经济组织党委监管引导合力,整合相关职能部门干部信息资源,明确工作责任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省市委相关规定集中对本单位现任和离退休领导干部兼职情况进行摸排填写《领导干部兼职自查情况表》重点未经审批或备案兼职兼任法定代表人安置性照顾性兼职违规取酬和报销情况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情况严格审查,确保领导干部兼职情况摸排全覆盖。准确掌握干部在企业、社团兼职任职“第一手”情况,实现对干部的有效监督和准确识别。

严肃工作纪律。根据全面自查摸底情况组织对领导干部兼职情况进行甄别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一律严肃整改明确各部门、单位党(委)组书记为清理整改第一责任人,制定整改方案,对未经批准在社会团体、企业兼任职务的,要求其在5个工作日内履行审批手续,对不符合兼职规定的,要求其在5个工作日内辞去兼任职务,并向组织做出情况说明。确保兼职的规范性。

建立长效机制。制定《陈仓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在社会团体、企业兼职问题的实施办法》,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干部资格条件、兼职任期、年龄、履职情况以及是否取酬等情况进行审核,严格提前申报、本级审核、上报市委组织部、下发批复的工作程序,坚持自查制度、承诺制度、抽查制度、报告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及处分制度等,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兼职管理同时建立领导干部在社团、企业兼职审批备案台账和文书档案进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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