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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改革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办案流程 盯住老案积案长期信访案

发布时间:2019-09-28 来源:中国青年网 点击数:689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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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发布会现场。中国青年网记者 张瑞玲 摄

中国青年网北京9月27日电(记者 张瑞玲)9月25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以“加强案例指导,做实行政监察”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五批指导性案例和6起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介绍,最高人民检察院已经开始对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的办案流程进行改革,严格监督,紧盯老案、积案和长期信访案,以期通过这些案子的办理来满足人民群众具体直接的需求。

行政检察的核心是行政诉讼监督,主要包括生效裁判结果监督、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执行活动监督三项业务。据悉,2018年全国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25.1万件,但到检察院申诉的却只有9350件,占比不到4%!张雪樵分析,“这反映出当事人不会申诉、不信申诉、不敢申诉的问题,反过来也是说明检察机关按照法律赋予的行政诉讼监督职能还没有履行好,与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很大的差距。”

2018年以来,最高检成立第七检察厅专司行政检察职责,核心工作是行政诉讼监督,主要包括生效裁判结果监督、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执行活动监督三项业务。发布会上,张雪樵介绍,“2019年前8个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5万余件,同比上升70%。这次发布的案例,多数是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这类案件主要监督法院的执行活动和行政机关的行为。”

对行政非诉执行进行监督一直是行政诉讼监督的难点和短板。为什么会出现这一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厅副厅长张步洪解释,“主要原因在于,非诉执行的依据未引起争议,基于效力优先原则,行政非诉执行的公开程度远远低于行政诉讼的公开程度,加之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本身具有非诉讼性,相对简便的执行审查和实施程序主要是‘体内循环’,检察机关无论从哪个环节切入,都有困难,对其中的执行活动违法、执行依据违法难以发现。”

“最高人民检察院现在已经开始改革办案的一些流程,以前对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一般只做书面审查,该抗诉的抗诉,不该抗诉的就不监督。现在对每一件不符合抗诉标准的案件,要求承办检察官去和基层检察院的同志一起了解当事人为什么申诉、具体请求是什么,比如为什么没有解决被拆掉房子的补偿问题,差距在哪里?原因在哪里?要求到地方一起解决,一起跟进。”张雪樵补充,“尤其要盯住一些老案、积案和长期信访案,通过这些案子的办理来满足人民群众具体直接的需求。”

“案例是最鲜活的法治教材,是最生动的法治教科书。”截至目前,最高检已经发布十五批指导性案例,涵盖了“四大检察”,接下来,检察机关将会践行精准监督,着力培育精品案例;强化案例指导,提升监督能力;加强以案释法,促进社会治理,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和行政检察监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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