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

缉查布控显神威 民警机敏巧破案

发布时间:2017-10-25 来源:凤凰传媒网 作者:文武 点击数:38363


   
   (记者 赵平海 通讯员 王杰)10月23日下午16时42分,延安高交大队宜川中队壶口执法站接到缉查布控预警,一辆车牌号为陕AM1xxx的白色小型轿车涉嫌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正于青兰高速K1084+400M由西向东往陕西壶口收费站驶来,中队立即安排部署,设岗拦截。16时50分许,一辆号牌为甘M1xxx外形酷似嫌疑车辆的白色小轿车从陕西壶口收费站驶出,经拦截民警仔细观察并与预警图片对比后发现,该车的车型与预警图片车型完全一致,但车牌号码却离奇的发生改变。中队民警当即联合县治安检查站对该车进行搜查,该车内竟又搜出两副分别为宁AU3xxx和陕AM1xxx的号牌,至此,该车内共查有三副车牌,其中一副号牌为陕AM1xxx与预警图片车辆号牌正好相符。


   中队民警立刻暂扣此车,通过公安交通综合管理平台查询这三副车辆号牌的详细信息,经核查,宁AU3xxx和陕AM1xxx均为报废号牌,而甘M1xxx才是该车实际号牌。为了进一步了解实情,中队民警随即与该车驾驶员及三位同行乘客进行一一询查盘问,最后终于还原了事实真相,原来这辆陕AM1xxx的白色小轿车在青兰高速由西向东行驶时被缉查布控卡口摄像设备抓拍,在即将到达壶口收费站时,驾驶员与车内三名同行人员将号牌调换为甘M1xxx,想逃过执勤民警的检查,然而他们却万万没有想到,他们的违法行为早已被摄像设备捕捉到。有此“天眼”神威,看你如何欲盖弥彰。

   在一系列调查取证之后,根据法制意见,因其悬挂的陕AM1xxx号牌已公告报废,应按照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处理,办案民警遂依照《陕西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8条1款1项之规定,给予驾驶员马某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责任编辑 文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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