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法

玉环依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17-05-27 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8078

立案查处34起案件,51名被告人获刑

本报讯 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台州市玉环县环保局不断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实施区域交叉执法、公安环保联动执法,开展春雷行动、亮剑行动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玉环县环保局紧盯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对全县244个重点污染源实行红、黄、蓝、绿四色分类监管。目前,玉环县环保局已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违法案件19件,行政拘留13人、刑事拘留19人,有效震慑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玉环县结合环保大检查行动,环保、公安联动,重点排查河道两岸涉水工业企业,实施水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对排摸发现的涉嫌环境违法行为,重拳出击,形成严打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自2012年环保大检查行动开展以来,玉环县环保局每年查处一批无证电镀、非法酸洗、磷化、铝氧化等金属表面处理加工企业环境违法案件,严厉查处未批先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排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其中,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8人、刑事拘留37人。

玉环县环保局以查处环境污染违法案件为抓手,多次与县公安、县检察院、县法院等部门进行对接,召开环保、公检法联席会议,不断完善环境执法9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形成“环保切入、公安随行、水电跟进”的执法模式,共同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县环保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及时掌握有效证据,在案件初期调查、取证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2013年6月至今,在各部门联动协作下,玉环县开展了近百次联合执法行动,公安机关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4件,行政拘留37人、刑事拘留68人,其中51名被告人获刑。

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同时,玉环县环保局借助法律强制力,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先后修订和出台了《行政处罚工作规则》和《涉嫌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查办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强化程序意识,细化执法流程,规范办案和案件移送程序,不断完善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

玉环县环保局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常态化开展大练兵、环境法律知识考试和环境执法技能大比武等活动,及时总结办理环境污染违法案件的成功做法及存在的不足,逐步提升环境违法案件办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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